就成了资本。在劳动者只有自已的劳动力的地方,情形就是这样的。
“当社会大部分人,除了自己的手,便没有别种职业源泉的时候,那些要靠工资生活的人,必须预先有某一些东西,使自己有原料可以加工,或是使自已能够在工资支付以前生活下去。”(前书第37页,38页)
杜尔阁以为资本是“蓄积的可动的价值”(valeurs mobilièresaccumulées)(前书第38页)。原来(前书第38页,39页),逐日以工资和材料直接付给纺织女工的,就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农民。当工业发展时,较大的垫支和生产过程的连续,是必要的,从此以往,那就已经要由资本所有者(possesseur des capitaux)去经营了。他必须在生产物的价格上,取回一切他的垫支,并还在工资之外,取得一个相当的利润,因为“如果他把这种钱用来购买土地,他也能由他的钱,取得这样多的利润”。“因为,如果可得的利润相等,他就宁可用这个资本,来购一个地产,凭其所得,来度不劳的生活了。”(前书第38页,39页)
但受工资的工业者阶级(class stipendi é e industrieuse) 又分为“资本家企业者和单纯劳动者”(第39页)。农业企业家(enterpreneursfermiers)的情形,和这种企业家的情形,是一样的。他们也要在利润之外,收回一切的垫支。
“这一切都须由土地生产物的价格收回。其余额则由农民用以支付给土地所有者;他允许他利用他所有的土地,就拿这做报酬。没有土地,他的企业,是无由进行的。这样支付的余额,便是租息(pachtzins),是土地所有者的所得,是纯生产物;但土地收益中用来代置各种垫支和垫支者利润的部分,却不能视为是所得,只能视为是土地耕作的费用的赔偿;因为农民如果不能取回这些,他就会当心,不把自己所有的财产,不用自己的劳力,去耕作别一个人所有的田地了。”(前书第40页)
最后:
“资本虽然有一部分是由劳动(laborieuses)阶级的利润加以节约而成,但因为这种利润总是由土地生产的,因为这种利润总是由所得或由这种所得的生产费用支付的,所以很明白,资本和所得一样是由土地生出的;或者说,资本不外是土地所生产的价值一个部分的蓄积;那一部分所得的所有者或分享者,可以每年把它贮蓄起来,无须用它来满足他的欲望。”(前书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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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