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论为所得的生产时,把所得的移转夹杂进来,当然是极不逻辑的。一切通商的业务,都可还原为所得的移转。”(前书第22页)
“商业(commerce)这个名词,不外指示利润的转变(commutatiomercium),往往是于这个人或那个人有利的;但一个人所赚的,总是别一个人所丧失的,所以,商业实际不会生产任何的增加量。”(前书第23 页)
“当一个犹太人卖一个克隆(krone)换得10个先令,或卖一个安女皇时代的法辛(farthing),换得一个几尼(guinee)时®,他会由此增加他自已的收入,但不会增大现存的贵金属量;无论他的顾客是同他住在一条街,还是住在法国或中国,商业的性质总是一样的。”(第23页)
在重农主义派看来,工业的利润是让渡利润,是依照重商主义解释的。所以,这个英国人结论说,这种利润要在工业在外国售卖其商品的场合,才是利益。由重商主义的前提,他引出了正确的重商主义的结论。
“工业家,无论赚了多少,总不能拿什么来增加国家的所得,如果他的商品是在国内售卖,并且在国内消费。因为,买者的损失会……和工业家的利益一样大。……在买者和卖者之间,会发生一种交换;由这种交换,不会引出任何的所得。”(第26页)
“为要弥补这种剩余的不足……企业家会在工资的支出上,取出50%的利润,那就是,每支付1先令工资,取下6个便士。……并且,当生产物是在国外售卖时,这就会成为国民利润”,许多工业者(artificers)的国民利润了(前书第27页)。
工业者“是一个必要的阶级”,但不是一个生产的阶级(前书第35页)。他们“会把农业所创造的所得,实行一种转化或转移,同时还在新形态上,把一种耐久性,授与于这种所得”(前书第38页)。
有四个必要的(essential)阶级:生产的阶级或农民(cultivators),工业者(manufacturers),兵士(defenders),和教 师阶级(instrutors)———教师这个名称,他有时用重农主义派所谓什一税领受者或牧师,来代替;“因为,每一个市民社会,都须有饭吃,有衣穿,有防御,有教育”(前书第50页,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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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① 一个克隆是一个5先令币;一个法辛是一个便士的;一个几尼等于21先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