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纸的永恒的庸常性,也是在从《斐德罗斯篇》起总是把记载记忆看作记忆缺失、忘记了本质和“不留痕迹的沉思会逐渐消逝”的这些思维中对纸的永恒的遗忘。尽管如此,胡塞尔最终还是提出了滞留有限性的问题,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贡献。
我们对“光速时间”和事件化的所有分析表明创造性比比皆是,而目在综合了滞留有限性的所有代具中一在任何微不足道的载体上,纸当然不是其中之最一都存在着行动和投入。语言是“什么”的十分特殊的个例,其创造性动力是“什么”的一般创造性的特殊化。把语言说成是“什么”的特例显然会招来非议,因为“语言不是简单的反射,而是构成性的中介”,然而这正是一般的“什么”之真相。作为自身之外的存在的时间出离结构,语言已属于“谁”与“什么”的偶合;更深入地讲,在语言的这种或那种规范之前,这个“什么”就已是所有时间性—比如通达已经在此,也是通达未来—的构成物。语言固然是已经在此的优先传播体,但依笔者之见,它仍然只是众多传播体中的一员而已。语言绝不可能削减其他传播体的多样性、独特性和特有性,同样也不能削减其自身的特性,即它的特有语言性。更重要的是,只有作为总被归入滞留有限性时代的“什么”或从“什么”出发才能通达已经在此。这在维诺格拉德和弗洛雷斯的分析中丝毫没有被触及,尽管他们在揭示“谁”与“什么”的关联上有着虽不突出却仍值得褒扬的贡献。他们这样写道:“海德格尔所言的我们的计划’使我们忘记了理解的社会涵义和计划所引起的投入。”然而由于他们忘记了计划与繁忙的差别,也由于这个差别因开启了本体差异和存在的不同时期而忽略了海德格尔理论中作为遗忘因素的原初代具性,维诺格拉德和弗洛雷斯忘记了爱比米修斯原则,即构成与“什么”的关系的遗忘。爱比米修斯原则重复它所承载的普罗米修斯原则,并由此构成那个在对经验的一遍遍重新记忆中沉思其“过失”和遗忘的“谁”。
第三章记忆的工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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