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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 · 第 116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28 · 第二章

书名
正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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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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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正如我说过的,对原初状态可以有许多种解释。对这一观念的不同解释依赖于怎样领悟订约的各方,他们的信仰和利益是什么,以及有哪些可供选择的对象等等。在这个意义上,有许多不同的契约论,作为公平的正义只是其中之一。但是,证明的问题(就其能被解决而言)是通过说明有一种对于最初状况的解释,这一解释能最好地表现那些被广泛地认为对进行原则的选择是合理的条件,并且导向一种体现了我们在反省的平衡中所考虑的判断之特征的观念,而得到解决的。我们把这一最可取的或标准的解释称之为“原初状态”,我们可以推测:每种传统的正义观中都有一种对最初状态的解释,按该种解释它的原则就是最可取的。这样,比方说,就也有倾向于导向古典的功利原则和平均功利原则的解释。在我们后面的论述中将提到这些对最初状况的不同解释。因此,契约理论的程序就为正义观念的比较研究状提供了一种普遍的分析方法。人们试图以契约环境来提出各种不同的条件,在那种状态里将选择他们的原则。人们就通过这种方式概括作为各种正义观基础的各种根本假设。但如果有一种解释在哲学上是最可取的,如果它的原则体现了我们所考虑的判断,我们就也有了一种证明的程序。我们一开始不可能知道这样一种解释是否存在,但至少我们知道寻求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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