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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 · 第 307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319 · 第二章

书名
正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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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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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不同的政治观对这些目标的衡量是不同的,而且我们需要用以确定它们的相对重要性的标准。事实在于:当我们接受这样的一批目标时,我们通常并不十分同意它们。我们必须认识到:对各种目标的一种相当细致的衡量潜含在一种合理地、完整的正义观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满足于列举常识性准则和政策目标,除此之外,我们还满足于在具体问题上不得不按照具体境况的一般事实来权衡它们。虽然这是一种合理的实际建议,但它并不表达一种清晰的正义观。事实上,一个人被告知在这些目标指导的框架内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使用自己的判断。只有那些在各方面都让人更称心的政策才是显然更可取的。通过比较可知,差别原则是一个更为精确的观念,因为它按照所有的目标组合在提高最不利者前景方面的不同有效程度,来确定它们各自的地位。

因此,尽管差别原则立即显得象是一种多少有点特殊的观念,但它仍然可以是这样一种标准:即当它与别的正义原则相结合时,它便处于背景制度中,并控制着我们的那些各种混合原则都试图与之相称的日常判断所表现的影响力。我们的依赖于由低层次标准指导的直觉这种习惯方式,可能使我们看不到解释这些标准的力量的更基本的原则的存在。当然,两个正义原则(特别是差别原则)是否能解释我们关于分配正义的判断这个问题,只能通过在某些细节上发展这些原则的推论,通过注意我们准备在多大程度上承认它们所产生的影响力来解决。也许这些推论和我们所考虑的信念之间并无冲突。在这些判断望,也许不应当有任何确定之点,即在任何可预见环境下我们似乎都不愿意调整的论点。否则,两个正义原则就不是完全可接受的,某些修改就不得不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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