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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 · 第 3C6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318 · 第二章

书名
正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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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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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考察与两个正义原则相当接近的一种混合观念。在由某种社会最低受惠值限制的平均功利原则代替了差别原则而其余一切仍然不变的情况下,这种观点便产生了。一般来说,这里的困难相同于直觉主义理论的困难:即社会最低受惠值应怎样被选择并如何根据环境的变化而调整?使用两个正义原则的人膏来也可能是在追求平均功利的最大值和维持适当的社会最小值之间作出一种平衡。如果我们只注意他所考虑的判断,而不注意他对这些判断提出的理由的话,他的评价就可能被混同于追随这种混合观念的其他人所作的评价。我想,当在各种不同的条件下决定社会最低受惠值水平时这一结果是很有可能产生的。那么,我们怎么知道采取这种混合观点的人不是在事实上依赖差别原则呢?诚然,他没有意识到他诉诸了它;他甚至可能否定说他这样做了的说法。但结果正是:那种约束了平均功利原则的所要求的最低受惠值水平,恰恰导致了如果他实际上遵循了这个标准的话同样要发生的结果。而且,他不能解释他选择这种最低受惠值的原因;至多他只能说他作出了在他看来是最合理的决定。所以,知果主张这样一个人实际上使用了差别原则,因为他的判断可能符合某些别的标准,那就走得太远了。然而,他的正义观显然仍需要被证明。在确定适当的最低受惠值方面暗中进行的活动使这个问题尚未解决。

其它混合理论的情况亦与此类似。例如,人们可能通过提出某种分配要求(或者根据这种要求自身或者根据它同某一适当选择的最低受惠值的联系)来决定限制平均原则。又如,人们可能用最大限度地追求平均功利—减去将导致的分配的标准偏差的某一分数(或倍数)—的标准来取代差别原则。①由于当每个人都获得相同的功利时这一偏差是最小的,所以这个标准表明它比平均原则更关心较不利者。这种观点的直觉特征也是清楚的,因为我们需要询问:标准偏差的分数(或倍数)应当怎样被挑选出来,而且这个参数应怎样随着平均数自身发生变化?差别原则可能再一次出现在背景中。这种混合观念是同其它指导我们追求大多数目标的直觉观念相同的。因为它认为:只要保持某种最低额,那么较大的平均福利和较平等的分配就都是值得向往的日标。如果一个制度在这两方面都比较好,那么这个制度毫无疑义就比另一个制度更可取。

①关于这个观点,见尼古拉斯·里谢尔:《分配的正义》(纽约,鲍勃斯·梅里尔公司,1966年版),第35一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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