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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 · 第 352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364 · 第六章

书名
正义论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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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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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关于非暴力反抗的宪法理论有三个部分:首先,这种宪法理论定义这种反抗,把这一反抗和对民主权威的其它抵制形式区分开来。这些抵制形式包括从合法抗议、旨在向法庭提出试验案件(1的违法行为,一直到好斗行为和有组织的抵抗。这种宪法理论要确定非暴力反抗在这些抵制形式的范围中的地位。其次,这种宪法理论提出非暴力反抗的根据并阐明在一个或多或少是正义的民主制度中,这种非暴力反抗在哪些条件下是正当的。最后,这种宪法理论应当解释非暴力反抗在一个合乎宪法的制度中的作用,并且说明这种反抗形式在一个自由社会中的恰当性。

在着手讨论这些问题之前,我先提请人们注意:我们不应该过高地期望于一种非暴力反抗理论。即使是一个旨在说明特殊情况的理论。直接决定现实事件的精确原则显然是不可能有的。相反,一种有用的理论在于确定一种处理非暴力反抗问题的观察点;它统一相关的考虑,并帮助我们在较重要的情况中恰当地衡量它们。如果通过我们的反复思考,一个关于这些问题的理论澄清了我们的见地,并使我们所考虑的判断更加连贯一致,那么这个理论就是有价值的,它就已经做了目前我们能够合理地期望它做的事情,即缩小了那些接受民主社会基本原则的人们的真诚信念之间的差异。

[1〕指一个组织拿一个可能发定纠纷的事情作为案件向法院起诉,以便试验法院如何处理,为将来实际发生纠纷时提供处理标准。——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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