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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 · 第 385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397 · 第七章

书名
正义论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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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从 0 开始)
章节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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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简单情况下的善的定义

我最好先以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我将使用的善的定义,而不是先直接讨论合理性概念在估价生活计划方面的应用。这样做能够表明这个概念的一些特征,它们对于清楚地理解这个概念的意义是十分必要的。所以,我假定善的定义有以下三个阶段(为简明起见,这些阶段用善概念而不是用其它更好的概念来作公式的表达),(1)当且仅当在已知人们使用X的特定目的或意图(以及无论何种其它恰当的附加因素)的条件下,A具有人们能合理地要求①于一个X的(比普通的或标准的X更高级的)那些性质时,A是一个善X;(2)当且仅当在已知K的境况、能力和生活计划(他的目的系统),因而考虑到他使用X的意图或无论其它何种恰当的附加因素的条件下,A具有K能合理地要求于一个X的那些性质时,A对于K是一个善X;(3)同于(2),但补充一个条件,亦即,K的生活计划或他的生活计划中与日前境况有关的那部分本身就是合理的。合理性在生活计划中意味着什么迄今还没有确定过,我们将在后面讨论这个问题。但是按照定义,一俟我们确定了一个对象具有某个具有合理生活计划的人能够合理地要求的那些性质,那么,我们就已经表明它对于他是一种善。而且,如果某些东西对于人们能够普遍地满足这个条件,那么它们就是人类的善。我们希望最终能确证自由和机会以及我们的价值感也属于善这一范畴①。

①见W.0.罗斯:《正当与善》(牛津,克莱伦顿出版社,1930年版),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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