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个社会联合的共有目的显然不只是对某种具体物事的共同欲望。格兰特将军和李将军有一个共同的占领里士满的望,(1)但这个欲望并不能在他们之间建立共同体。人们需要的东西都差不多:自由和机会,安全和营养,但这些需要又因人而异。人们是否具有一种共有目的,这取决于当人们的兴趣由正义原则调节时,他们的兴趣引导他们从事的活动的更具体的特点。必定存在着一致同意的行为系统,通过这个系统每个人的美德和享受补足着共同的善。这样当人们共同实施着一项为每个人接受的计划时,每个人都从其他人的行为中得到快乐。尽管游戏有竞赛的一面,许多游戏却都以这样一种明确方式说明了这种共同目的:如果人们的热情和快乐不应当泯灭,那么,就必须把进行一场精彩而公平的游戏的共同欲望作为行为活动的调节性的有欲的因素。
艺术与科学、宗教与各种或高或低的文化的发展,当然可以类推。在学习另一个人的成就并欣赏其贡献时,人们慢慢建立起知识和信仰的体系。他们创造出公认的实际技术,丰富着风格各异的情感和语言。在这些例子中,共同目标常常是深厚而复杂的,它们是由艺术的、科学的或宗教的传统规定的,并且常常需要花费多年的训练与学习才能理解。重要的是,存在着共有的效终目的和为人们接受的实现这种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使每一个人的成就都能得到社会的公认。一旦这一目的实现,所有的人都会对此感到满意;这一事实和人们的善相互补允的事实一道,
1)格兰特(Cllyeaes,SimpsonGrant,1822—1885),美国将军,南北战争中北军总司令,1869—1877年任美国第十八任总统。李《Robert Edward Lee,1807一1870),美国将军,南北战争时南军总司令。1865年双方都试图占领和控制里士满。—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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