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妒忌与平等
我们现在准备考察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中可原谅的一般妒忌的可能状况。我仅只讨论此种情况,是因为我们的困难问题在于说明从人类的倾向性尤其是他们对客观善的不均的反感考虑,正义原则是否是一个合理的选择。现在我假定妒忌倾向的主要心理学根源是缺乏对我们自己的价值的自信,和一种无力自助感。我们的生活方式令人丧失热情,而我们感到无力改变它或无力去获得做我们仍旧想做的事情的手段,①与此成为对比,一个确信他的生活计划的价值,确信他有能力去实现这一计划的人,不会去怨恨别人也不会吝惜他自己的好运。即使他力所能及,他也没有那种不惜以自己也受损害为代价去降低他人幸福的欲望。这个假说意味着获利最少者们越无力挽救他们的自尊,他们无力改善其前景的感觉越强烈,他们就越倾向于妒忌那些获利较多者的较佳境遇。与此相似,一个人在竞争和对抗中失败得越重,由此产生的具体妒忌就越强烈,因为这种失败对一个人的自信的打击更严重,损失更不可避免。但是我们在这里要讨论的是一般妒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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