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用一个词——教育——来解释这一点。这确实是典型的且对于人道主义者是可理解的“例子”。如果所有的人生而为人,如同所有的猫生而为猫(群同构),这就不可能教育他们。我甚至不是指想要教育他们,这是另一个问题,我只是说可能性。人们必须教育儿童,这是一个境况,它只起因于儿童并不完全由天性引导,他们也不是完全被编排设计的。构建文化的制度惯例填补了这一天然的缺憾。
人们会怎么称呼人之为人的东西呢?是其童年的初始苦难还是他获取“第二”性一由于语言,第二性使他适应于共同生活的分享、适应于意识和成人的理性—的能力呢?众所周知,后者建立在前者之上而又假定了前者。问题仅在于认清楚这种辩证关系——无论人们怎样称呼它—是否所剩无几。
如果情况果真如此,对成年人自身来说无法解释的事情是:不仅他应该不懈斗争,这是为了保证他与制度惯例相符,甚至为了更好地与之共存而整治它们(制度惯例),而且批判它们的能力、忍受它们的痛苦以及想要逃离它们的欲念一直都存在于他的某些行动里。我指的不是单个症状以及单个的特殊异常行为,而是那种至少在我们的文明里也被认为是建制性的东西:文学、艺术、哲学。这里也关涉一直延续到成年的童年非确定性的痕迹。
前言:有关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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