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货币同商品并存所带来的矛盾
随着货币的产生,整个交换过程就可以表述为:产品成为商品;商品成为交换价值,后者进而成为前者内在的货币属性;这个属性作为货币和一切商品相脱离,取得了一个独立的社会存在形式;商品对作为交换价值的自身的关系,因而成为对同它并存的或在它之外的货币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虽然解决了商品的二重化所导致的矛盾,但是也逐步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马克思将这些对立和矛盾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交换价值的二重化所导致的矛盾。商品的二重的和不同的存在即区别,必然发展为差异,而差异必然发展为对立和矛盾。②商品作为产品的特殊性和它作为交换价值的一般性之间的矛盾,产生了二重设定商品的交换价值的必要性既表现为一定的商品,又表现为货币。此时,商品的可交换性存在于同它并存的外在的东西上,而不是和它直接同一的东西上。可见,上述矛盾从一开始就包含着商品和货币不能互相转化的可能性,而商品还必须和这种异己的东西等同。产品转化为商品的可能性取决于商品的自然属性和人们的需要。相反,商品转化为货币的可能性取决于不以作为交换价值的商品为转移的各种外部条件,也就是说,是偶然的,因为在交换中得到货币只是由于它的交换价值和它是交换价值。“因此,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商品在它作为产品的一定形式上,不再能同它的一般形式即货币相交换和相等同。”③尽管货币作为一般交换能力同商品的特殊交换能力相对立,并且使后者消失,但货币同商品又应当始终是可以互相转换的,这样便产生了不一致。
二是交换行为的二重化所导致的矛盾。正如商品的交换价值二重地存在一样,交换行为也分为买和卖这两个互相独立的行为。随着这两个行为取得了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彼此分离的、漠不相关的存在形式,它们的直接同一性就不复存在了。它们的相一致或不一致、相适应或不适应、相协调或不协调,都有可能出现。与此同时,它们又在不断趋于平衡。这样一来,一种以不断的不相等为前提的不断的平衡的运动,代替了过去的买和卖的直接相等。现在完全有可能只有通过极端的不协调和不适应,才能达到协调和适应。
第三章 作为逻辑起点的商品及其交换过程
①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442.
②显然,这种叙述方式与黑格尔逻辑学中的本质论是一致的。马克思本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关于这部分内容的叙述和分析,笔者将在本书第四章中进行。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因为要遵循马克思的论述顺序。更进一步的原因,请读者参阅本书第四章第一部分。
③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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