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早期的货币数量理论
货币作为观念的价值尺度的“另一面”,是货币的价值问题。这显然要涉及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方面。早在资产阶级社会的“童年”时期(16—17世纪),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就将金银即货币确立为现代世界的唯一财富,尽管它们是从货币作为流通的结晶产物这个形式规定性即它的固定性上来认识的。与此相反,古典政治经济学把货币从它作为流通手段的形式规定性即它的流动性上来认定。流通手段本身被固定到它作为铸币的职能上,是要转化为价值符号的。可是,又由于呈现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流通支配形式为金属流通,所以古典政治经济学就先把金属货币理解为铸币,再把金属铸币理解为单纯的价值符号。然后,按照价值符号的流通规律,提出货币价值和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量的原理。这就是早期的货币数量理论。
按照现代经济学的普遍说法,早期货币数量论可以追溯到16世纪法国重商主义者让·博丹(JeanBodin)那里,经由洛克、孟德斯鸠、休谟等人的发展,在形式上被李嘉图推到“极端”,最终为詹姆斯·穆勒所集大成。博丹最早提出,货币的价值和商品的价格决定于货币的数量,南美洲白银大量流入是当时欧洲“价格革命”的原因。洛克从货币供求关系入手,把货币价值高归因于货币的供给量永远小于其需求量。孟德斯鸠认为,商品和货币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处于对应的两极。商品的价值通过货币来表现,反过来,货币的作用在于表现商品的价值。因此,商品和货币中的任何一方发生变动,其价值必然发生变动。休谟指出,货币只是用来计算或代表商品的符号,商品的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商品和货币的数量,而不是它们的绝对数量。①李嘉图一方面认为货币的价值决定于其生产和流通所必需的劳动量,另一方面则继承洛克的观点,强调在货币需求既定的条件下,货币的价值决定于货币供给。基于货币只是能够迅速而便利地实现交换的“一种机械”这个认识,詹姆斯·穆勒明确将货币的供求和流通的商品数量归为货币价值的决定因素,并且特别强调货币流通速度对货币价值的影响。
第四章简单流通中的货币形式辩证法
①“一切东西的价格取决于商品与货币之间的比例…同样明显的是:与其说价格是取决于国内的商品和货币的绝对数量,不如说它取决于进入或可能进入市场的商品的绝对数量以及处在流通中的货币的绝对数。”(休谟.论货币//休谟经济论文选.陈玮,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38.)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