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
剩余价值的产生表明,对剩余劳动的占有成为资本本身的目的。从劳动过程来看,剩余劳动的增加不外有两种方式:单纯延长劳动过程和降低必要劳动,后者主要是通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或劳动强度的增加来完成的。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是相一致的。上述两种方式分别意味着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总量(绝对劳动时间)和缩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增加剩余价值。前一种方式产生的是绝对剩余价值,后一种方式产生的是相对剩余价值。换句话说,剩余价值具有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这两种形式规定。在“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虽然没有做出上述简要的概括,但是在一些论述中提出了上述概念,并且对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做了阐释。由于上述内容在“1857—1858年手稿”不是按照这样逻辑化的顺序进行的,而是不断地交替出现的,所以,我们必须将这些内容进行提炼和总结。
按照手稿的叙述顺序,他首先阐述了剩余价值和生产力的关系。在生产力发展阶段一定的前提下,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只是和劳动过程的长度有关。因而,马克思在这里实际上谈的是相对剩余价值和生产力的关系。如前所述,马克思在讨论剩余价值的实质时已经阐明了资本追逐剩余价值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推动作用。他在此主要论证的是生产力提高对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影响。为了形象地说明这一点,马克思还是沿用了讨论剩余价值产生时的那个例子。为清楚起见,笔者将马克思的论述以表格的形式展现出来,具体如下表5-1所示:
第五章资本一般及其生产总过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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