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过程中,社会科学家必须使用他作为外行通过直觉而掌握的能力和知识。但是,只要他还没有把这种前理论知识鉴别出来,并且完全吃透,他就无法控制他究竟会在何种程度上进入交往过程,又会取得哪些结果。他进入交往过程,只是为了理解交往过程;作为参与者,他干预了交往过程,并因此而改变了交往过程。交往过程和一种创造过程是联系在一起的,但具体方式还不清楚。交往问题可以简单地概括为:理解的客观性如何才能与交往过程参与者的完成行为式立场一致起来?
斯克杰夫海姆所分析的是客观立场与完成行为式立场之间的变换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他认为,社会科学的模糊性就是与这种变换有关:
什么是混乱的人类状况的根本原因呢?他者对于我既是一个客体,也和我一样,是一个主体。这种二元论主要表现在我与他者的交往表达的语言当中。我们可能会把这种语言当成似乎仅仅是其他人的表白,或许当我们理解了他们的意思后,我们也可能仍然会把它们当成事实,即记录某人谈论的事实。在我们没有涉及他所谈论的只是他的传记的一种事实的情况下,或许可能把他所说的当作是一种知识的要求,而不是作为一些或对或错的事实。这样一来,在第一种情况下,他者对我来说是一个客体,当然方式有所不同,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他者是一个主体,他和我有着同样的立足基础,而在这里,我们面对的是我们共同的世界。 188
斯克杰夫海姆在这里指出了一个重要的现象,这就是:第一人称针对第二人称所持的完成行为式的立场同时意味着把有效性要求作为了取向。在这种立场中,自我不可以把他者所提出的真实性要求当作客观世界中出现的事物加以对待;自我直接面对着这个要求,他必须认真地对待这个要求,必须用肯定或否定来回答这个要求。自我必须把他者的表达当作符号知识。这一点可以用交往过程的特性来加以说明。谁如果想取得沟通,谁就必须共同假定一个标准,这样参与者才能确定共识是否存在。但是,如果参与交往过程意味着一方必须对另一方所提出的有效性要求表明自己的立场,那么,社会科学家在他们积累交往经验的时候,从来也没有把对方的表达纯粹当作事实。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即社会科学家是否可以把斯克杰夫海姆所区分的情形2和情形3,即对一种表达的语义学理解以及对与这个表达相关的要求的反应区别对待。斯克杰夫海姆并没有作出令人满意的解答,但他的思考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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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