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作为潜在参与者的社会科学解释者
如果把意义理解看作是一种经验样态,如果交往经验只有在互动参与者的完成行为式立场中才有可能存在,那么,从事观察的社会科学家就必须收集语言数据,并采取一种外行的立场。一方与另一方的解释活动究竟有多大的结构相似性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注意到,言语与行为不是一回事。直接参与者在日常交往实践中所追求的是行为的目的;参与到共同的解释过程当中,目的是为了形成一种共识,并在此基础上把他们的行为计划协调起来,以便最终能够达到各自的意图。这样的行为意图是社会科学解释者所不需要的。他们参与沟通过程的目的是为了理解,而不是为了什么目的。解释者的目的行为必须与直接参与者的目的行为必须就行为的目的达成一致。社会科学家作为行为者所使用的行为系统处于另一个不同的层次上;从原则上讲,这是一种科学系统,但它和可以观察到的行为系统又绝对不是一回事。如果社会科学家介人到可以观察的行为系统,那么,他们此时似乎也就失去了其行为者的特性,为此,他们作为言语者和听众,心中只有沟通过程。
一、导论:对合理性问题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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