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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作品集 交往行为理论 第一卷 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 · 第 222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28 · 交往行为理论

书名
哈贝马斯作品集 交往行为理论 第一卷 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
作者
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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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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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交往行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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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韦伯从另外一个概念“技术”(Technik)出发,来阐明有规则地运用手段在一个十分抽象的意义上对于行为合理性具有重要的意义。所谓“合理的技术”,在韦伯看来,就是手段的运用,而且是“有意识、有计划地根据经验和经过思考而加以运用….”。42技术的运用范围和经验基础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用技术的有效性来加以检验;只要技术没有专门化,“技术”概念就始终具有普遍的意义。任何一个规则或任何一个规则系统,只要它所允许的行为可以复制(不管是有计划的还是习惯性的),并且可以为互动参与者所预见,从观察者的角度也可以加以估量,它都是一种技术:

因此,任何一种行为都有技术,比如祈祷的技术……苦行的技术、思考和研究的技术、记忆的技术、教育的技术、战争的技术、音乐的技术(比如演奏的技术)、雕塑的技术以及绘画的技术等……但所有这些技术的合理性水平是千差万别的。出现“技术”问题永远都意味着:最合理的手段引起了怀疑。43

从这个意义上讲,客观上无法验证的神秘顿悟(Erleuchtungskonzentration),或对冲动和情感的苦行控制,也是具有“合理性”的。用来检验最宽泛意义上的“技术”合理化的惟一范畴,是可复制行为的合规则性(Regelhaftigkeit),因为他者经过估量,可以把这个行为当作自己的行为指南。 44

(b)韦伯把手段特殊化,以此来限制“技术”和“手段合理化”的宽泛意义。因为,如果关注的只是这样一些手段:有了它们,行为主体就可以通过干预客观世界而实现预定的目标,那么,有效性这个判断标准也就发挥了作用。运用手段的合理性可以根据干预(以及有目的的悬隔)的客观有效性来加以衡量。这就允许我们把“主观目的理性行为”和“客观正确行为”区分开来;也允许我们从客观意义上提出“手段的不断合理性”这一说法:“如果人的行为在某一点上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技术正确性’,那么,技术进步’也就出现了”45。韦伯的技术概念过于宽泛:它不仅涉及控制自然的工具规则,也包括艺术家掌握材料的规则,或者说,囊括了“政治、社会、教育以及宣传等领域中对待人的技术”46。如果用来实现目的的技术是客观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就说它是这样一种宽泛的技术;社会技术如果想把社会关系、互动、制度以及符号当作自己的出发点,就必然会把自己设定为客观的操纵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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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