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的提高”在现代经验科学领域里的涵义最初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理论知识的增加导致了认识的进步。构成问题的是法律观念和道德观念中价值的提高;韦伯在这里指的是结构的改变,亦即法律理论和道德理论的普遍主义命题越来越明确。否则,韦伯就无法在传统的法律伦理、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之间建立等级秩序。知识的“完善”(Perfektion)与知识的工具化(Implementierung)在这里是密切相关的。至于审美领域中价值的提高,则意味着进步的观念退化成为一种更新和复活的观念,退化成为一种通过革新而使本真经验永葆活力的观念。
二、马克斯·韦伯的合理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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