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系统中具有了价值合理性(新教伦理);
—此外还有一个社会亚系统,它确保文化再生产具有相应的价值取向(宗教团契和家庭);
—以及一种强制性的规范系统,就其形式结构而言,这一系统能够让行为者把目的理性行为,也就是把道德中立领域中对自己利益的追求看作正当的行为(资产阶级法律)。
韦伯坚持认为,这种通过意识结构的制度化而发生的革命是一定会出现的,因为这些意识结构本身是世界观伦理合理化的产物。这样,韦伯就和功能主义的现代化理论划清了界限。 132
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韦伯是从一个特殊的角度来涉足现代化问题的:他的现代化理论是一种变形,在研究策略上占有优势,但并没有把他的两个层次的理论所具有的解释潜能充分发挥出来。我们如果仔细考察一下韦伯那尚未完善的合理化理论体系,就会清楚地看到他在分析世界宗教时所遗留下来的问题。我们把韦伯分析世界宗教的贡献归结如下:现代意识结构来源于世界观合理化的普遍历史过程,也就是说,来源于宗教一形而上学世界观解神秘化的普遍历史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意识结构在文化传统层面上是有所体现的;但在欧洲中世纪封建社会,这些意识结构主要渗透在相对狭窄的社会阶层当中,比如宗教专家、部分教会以及后来的大学。局限在寺院当中的意识结构需要在广大社会阶层当中获得应用,以便新的观念能够主导和引导社会兴趣,并渗透到社会兴趣当中,促使世俗生活秩序合理化。这样就出现了如下问题:在宗教合理化所提供的认知潜能充分发挥其社会意义,并在现代化社会不同结构的生活秩序当中得到体现之前,传统社会当中的生活世界结构必须发生怎样的变化?
二、马克斯·韦伯的合理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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