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认知一工具领域和道德一实践领域具有一种反思中介,评价一表达行为同样也具有一种反思中介。
我们说一个用正常的文化价值标准来解释其需求本性的人是合乎理性的;但前提是,他本身对需要加以解释的价值标准本身会采取一种反思立场。文化价值的出现和行为规范有所不同,它们不带有普遍性要求。必要的时候,文化会争取成为解释的候选对象,从而使相关者尽可能地描述和规划出一种共同的兴趣。围绕着文化价值,形成了主体间相互承认的圈子,但这决不意味着文化要求具有一种普遍性,或者说要求得到了广泛赞同。因此,为文化标准辩护的论据,是满足不了话语前提的。它们的典型形式是审美批判(ästhetischeKrit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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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