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图尔明的解释,论证逻辑主要应当扩展到科学、技术、法律、医学等活动各自所具有的不同的合理性在历史上逐步形成的实体概念。图尔明的目的是要做“集体理性批判”(Kritikder kollektivenVernunft);集体理性批判应当避免从先验的角度对论证加以区分,同样也要避免从抽象的角度对科学、法律或艺术加以定义:
我们使用诸如科学和法律这类表达,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无穷无尽地追寻那些抽象的理念—不管人们的需求和问题有怎样的不同,也不管我们的理解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这些抽象的理念永远都是保持不变的;也不是指人们在任意一种情境下偶尔所说的“科学”和“法律”。相反,我们所用的科学观念和法律观念既具有普遍性和开放性,又具有历史性和现实性;它们所涉及的是科学活动和法律活动的实际功效。我们是凭经验和目的得出这些观念的内容的;而且,不同情境下的人们,有着各自不同的目的;不管他们在追寻这些理念过程当中实际结果究竟如何,他们为此都要造就出其理性活动的形式。61
一、导论:对合理性问题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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