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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作品集 交往行为理论 第一卷 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 · 第 60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66 · 交往行为理论

书名
哈贝马斯作品集 交往行为理论 第一卷 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
作者
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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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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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交往行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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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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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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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如此,论证理论就会背上巨大的论据压力;因为它必须给出一套有效性要求。4当然,它无须从先验推理的角度为这一套有效性要求提供“导论”;一个可靠的程序足以对相应的重建前提进行检验。这里,我只想略作概论。

一个有效性要求可以由言语者向(至少一位)听众提出来。通常情况下,有效性要求是潜在地提出来的。言语者通过说出一句话来提出要求,如果是潜在地提出来的,那么,这个有效性要求就会具有如下形式:“真的,p'”或“的确,h’”,“我在此时此地说出‘s’,是言出心声”。在这里,“p”是一句陈述,“h”是对一种行为的描述,而“s”则是一个经验命题。一种有效性要求就等于断言表达的有效性条件得到了满足。不管有效性要求是言语者潜在地还是公开地提出来的,听众都只能选择接受、拒绝或是暂时搁置一边。对于有效性要求,允许采取“赞成/反对”的立场,也允许弃权。当然,具有交往倾向的命题当中所表示的“赞成”或“反对”,并不一定意味着是对一种可以检验的有效性要求所采取的立场。从常规意义上讲,如果我们把未经认可的要求,即随意的要求称作“命令”(Imperative),那么,对命令表示“赞成”或“反对”,同样也表达出了支持或拒绝的态度。但这只是在准备或拒绝服从他者意志意义上来说的。这种对于权力要求表示赞成或反对的立场,本身就是一种随意的表达(Ausdruck einerWillkür)。相反,对于有效性要求表示赞成或反对的立场,则意味着听众同意或不同意一种可以批判检验的表达,并且要拿出充分的理由来;因此,这是一种明智的表达(AusdruckeinerEinsicht)。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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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