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以看出,要想使一个得到相应解释的生活世界具有合理的行为取向,甚至要想让这些行为取向能够凝聚成为一种合理的生活方式,文化传统就必须具备以下形式特征:
(a)文化传统必须为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以及主观世界准备好形式概念,必须允许有不同的有效性要求存在,比如命题的真实性,规范的正确性,主观的真诚性等,并且必须促使基本立场有相应的分化,比如客观立场,规范立场以及表现立场等。只有这样,才能在一种抽象的水平上创造出符号表达;这些符号表达不仅有着不同的理由,而且可以得到一种客观判断。
(b)文化传统必须与自身保持一种反思的关系;它必须彻底放弃其教条,以便让传统的解释能够接受人们的考问,并加以批判和纠正。这样,意义的内在联系才能得到系统的处理,不同的解释才能在方法论层面上得到探讨。结果就是出现了一系列第二等级的认知活动,如:客观思想领域里出现的通过假设建立起来并经过论证的学习过程,以及道德实践观点和审美感受等。
(c)文化传统必须把它的认知部分和评价部分与特殊的论据重新紧密地结合起来,以便相应的学习过程能够在社会层面上得以制度化。沿着这样一条路线,就会出现科学、道德和法律、音乐、艺术和文学等文化亚系统,也就是说,可以形成不同的传统。这些传统不但经过牢靠的论证,而且还经受住了不断的批判,最终才得以稳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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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