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互联网出现之前有一个被称为“Minitel”的网络在当时得到了广泛应用。不过,它并不具备上述关键特性,需经许可才能在该网络上发表信息,简直就是一个由公司和政府围建起来的“花园”。从文化意义上讲,几乎未出现过任何有趣的东西。互联网自由开放的环境所带来的强大生命力是独一无二的,其实并非是网络,而是开放性使我们取得了如此惊人的进展。
那么政府应该在什么时候对其平台进行限制呢?首先,平台产生了一些副作用或负外部性时,比如污染或拥堵。在上下班高峰期被堵在路上时(我们是公路这一平台的参与者),没人会因为你开着一辆燃烧化石燃料、排放尾气的车,而不是拼车或选择一辆燃油效率更高、有害微粒(与各种健康问题有直接关系)排放更少的车就对你实施处罚。政府应当建立一个针对拥堵和污染的收费机制,如此一来,我们也会在出行方式的选择上将这些问题纳入考虑之中。其次,在资产被用完或是无法同时得到有效分配的情况下,政府应对其进行限制。干旱时期,政府就禁止了灌溉草坪,也不允许向游泳池注水,以便节约用水。有时在一些基础设施贫乏的城市,政府在一天之中会定点供水供电来限制使用,如加沙地带就采取如此措施。但如果资源是非竞争性的,也无负外部性,比如GPS、互联网、开放数据、开放频谱和开放设备等,那么政府便有充分的理由(筹集充足的资金)尽可能多地去提供开放的平台。
PEERS INC共享时代 How People and Platforms Are Inventing the Collaborative Econumy and Reinventing Capitalism
开放平台会将参与者的潜力发挥到最大,在此之上创新和经济的产出也会实现最大化。开放的政府平台应当是在范舍维克提出的4点要素之上进行展开的。若非如此,平台所能实现的效用、创新以及引发的经济活动都会大打折扣。
政府是个人权利的捍卫者整合个人与平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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