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客体的物质性,还体现在关于数字数据的存储方式及存储地点的争论中,因为它们需要更大的物理结构(服务器)来进行归档。尽管有计算“云”(cloud)这一隐喻,但数字数据不会在以太中盘旋,而必须存储在硬件中。此外,数字数据难以擦除或移除,因此它们可以是非常顽固的材料;与此同时,如果数字数据存储过久且未被使用,它们可能很快就会过时,如果当代技术不能再获取和利用它们的话,它们就会变得毫无用处。因此,如果数字数据保留太久,而未转换至新兴技术格式,那么它们可能会被丢失和遗忘。这被称为“腐烂”(decay)。数字存储器具有易失性,这是因为用于存储和访问数据的技术变化得如此迅速。如果材料的数字形式不再被使用,那么出于归档目的而被转换成数字形式的模拟材料可能会被销毁进而丢失(Gabrys,2011)。
产消合一、新自由主义与分享主体
如上所述,全球信息经济产生了一种数字生命力,即信息和数据本身就具有了价值。产消合一实践是这一经济的主要贡献者,提供了关于数字技术用户的偏好、习惯和观点的信息流,这些信息可以用于目标市场营销、广告和其他商业促销目的(Beer,2009;Beerand Burrows,2013;Ritzer et al.,2012)。许多社交媒体用户喜欢创作内容,比如写评论或博客、制作粉丝网站、制作混搭或可视化数字图形。此类活动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其他人对内容的认可和欣赏行为,都有可能成为促进形成产消合一的强大动力(Beer andBurrows, 2013)。
第二章 数字社会的理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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