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超越康德之概念与直观的二元性,迈蒙对《纯粹理性批判》做出了根本性的修正。概念与直观的二元性使我们诉诸于可建构性的外在标准,并使我们止步于可规定者(作为纯粹所予的康德式空间)与规定(作为被思者的概念)的外在关系。二者借助于图型而相互适应这一事实依旧使一种单纯外在的和谐的悖论进一步深入到[225能力学说之中:将先验的审级还原为单纯的制约,放弃任何发生性的要求正是由此而来。因此,差异在康德那里仍然是外在的,因而是不纯粹的、经验性的,是中止于构建之外在性的,是存在于可规定的直观与规定性的概念“之间”的。迈蒙的过人之处便是表明制约的观点对于先验哲学来说为何是不充分的:差异的两个项应当被同等地思考——这就是说,可规定性本身应当朝着相互规定原则不断迈进。知性概念虽然清楚地认识到了相互规定(例如,在因果性或相互作用之中),但它们的这种认识仅仅是纯然形式的和反思的。作为实在对象之生产的源泉,各种微分比[差异关系]的相互综合是浸淫于可质化性之被思环境(élément pensé de la qualitabilité)中的理念的质料。由此产生了种三重发生:作为认识的实在对象的差异被生产出来的质的发生;作为差异之认识条件的空间与时间的发生;作为认识自身之差异或区别之条件的概念的发生。物理学判断因而倾向于确保自身相对于数学判断的优先地位,而且广延的发生与充满它的各种对象的发生密不可分。理念显现为各种理念性联系(liaisonsidéales)——亦即可被相互地规定的发生元素间的微分比[差异关系]——的系统。Cogito[拉:我思]恢复了一种微分的[差异的]无意识(inconscient différentiel)或纯粹思想的无意识之全部强力,这种无意识不但内化了存在于可规定的自我与规定性的我之间的差异,而且还将某种未思之物置入了思想自身之中。如果没有这种未思之物,思想的运用将始终是不可能的、空洞的。
第四章 差异的理念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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