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将所有直观都界定为外延量,也就是说,根据作为外延量的直观,部分的表象必然先于整体的表象并使整体的表象成为可能。①但空间与时间的呈现(seprésentent)不同于空间与时间的被表象(représentés):恰恰是整体的呈现反而奠定了部分之可能性的基础部分只是潜在的,它们只是在经验直观的确定值中被现实化了。外延的东西是经验直观。康德的错误在于:虽然他不承认空间和时间有逻辑的外延,但他还是主张它们有几何的外延,而且他把内强量留给了将广延填充到某一程度的质料①。康德在左右对称的物体那里恰恰看出了一种内部差异;但是,在他看来,这种并非概念性的内部差异只能与作为外延量的广延整体保持一种外在关系。事实上,和有关右与左、高与低、形状与底部的所有悖论一样,对称物体的悖论有其内强的来源。作为纯粹直观的空间、spatium[拉:空间]是内强量;而且,作为先验原则的强度不仅是知觉的预测,②而且还是一种四重发生的源泉。这四重发生即是:作为图型的extensio[拉:外延]的发生、作为外延量的广延的发生、作为占据广延的质料的qualitas[拉:物理的质]的发生、作为对象所指(désignation d'objet)的 quale「拉:感觉的质的发生。柯亨(Hermann Cohen)在重新阐释康德主义时赋予内强量原则以充分的价值也是有其理由的。①假如空间果真不能被还原为[299]概念,人们也不能因此否定它与理念的亲和性,亦即它在广延中对诸理想性关联(作为包含在理念之中的差异性关系)的现实化进行规定的能力(作为内强的spatium[拉:空间])。而且,假如可能经验的条件果真与外延有关系,那么与强度本身浑然不分的隐蔽的实在经验的条件也同样存在。
·第五章 感性物的不对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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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译按】参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前揭,A162/B202—203,页154、155:“直观的公理,其原则是:一切直观都是外延量……在一个量中,部分的表象使整体的表象成为可能(因而必然先行于整体的表象),我就把这个量称之为外延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