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性的差异与无概念的差异
只要我们将差异设定为一种概念差异,一种内在地具有概念性的差异,并且将重复设定为被表象在相同概念下的诸对象间的外在差异,它们二者的关系问题似乎就能够用事实来解决。重复存在吗?回答是还是否?或者说,任何差异归根到底都是内在的(intrinsèque)和概念性的吗?黑格尔曾嘲笑莱布尼茨邀请宫廷贵妇在花园散步时进行形而上学试验,为的是证明没有两片树叶具有相同的概念。②让我们将宫廷贵妇换成科学侦探:没有两粒完全一样的灰尘,没有两只具有相同奇点的手,没有两台具有相同打字方式的打字机,没有两把以相同方式射出子弹的左轮手枪……但是,为什么当我们从事实中寻找 principium individuationis[拉:个体化原则的标准时,我们就会预感到问题没有被很好地提出呢?这是因为差异可以既是内部的(interne)而又不是概念性的(对称对象之悖论的意义正在于此)。界定某一动态空间,应当从一个与该空间联系在一起的观察者的视角出发,而不是以某一外部位置为着眼点。有这样一些内在差异,它们在表现某一对象前先使理念戏剧化。虽然外在于40作为对象表象的概念,但重复在此却是内在于理念的。所以,当人们考虑那些出现在康德与莱布尼茨学说中的动态因素时,他们二者间的对立看上去就缓和了许多。如果康德在直观形式中辨识出了不能被还原为概念秩序的外在差异,这些差异仍然是“内部”差异——尽管它们不能被知性确定为“内在”差异,并且只有在与整个空间的外部关系中才是可被表象的。①依照一些新康德主义者的解释,这就意味着存在某种渐进的空间之内部动态建构(construction dynamique interne del'espace),其应当先于作为外在性形式的整体之“表象”。在我们看来,这一内部发生的元素与其说是图型(schème),不如说是内强量(quantitéintensive);它与其说与知性概念联系在了一起,不如说与理念联系在了一起。从更为深刻的层面上说,如果外在差异的空间秩序与内在差异的概念秩序最终像图型所表现的那样达到了和谐,这要归功于内强的微分元素(élément différentiel inten-sif):作为时刻中的连续之综合,它在 continua repetitio[拉:连续的重复的形式下首先以内在的方式创造出与理念相符的空间。但在莱布尼茨那里,外在差异与内在的概念性差异的亲合性已然诉诸于一种 continua repetitio[拉:连续的重复]的内部过程。这一内部过程的基础是内强的微分元素,后者在点之中进行着连续的综合,为的是从内部创造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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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与重复
① 在《模仿法则》(Lois de l'imitation,Alcan,1890)中,塔尔德表明了类似性(例如不同类型的种之间的类似性)是如何指向物理环境的同一性,也就是一个重复性过程,这个过程影响着被考察的形式的下级元素(éléments inférieurs)。—我们会更为确切地看到,塔尔德的全部哲学都是以差异与重复这两个范畴为基础:在一种越来越“强大和精巧”、“越来越考虑到不同程度的自由”的运动中,差异同时是重复的起源和目标。无论是在哪个领域,塔尔德从始至终都在用这种微分的、分化性的重复来取代对立。“重复是种风格法(procédé de style)。与反题相比,它具有一种不同的能量,而且不那么让人疲倦。对于更新某一主题来说,重复也更为合适”(《普遍的对立》[L'opposition uni-verselle,Alcan,1897],页119),对于塔尔德的这一论述,鲁塞尔和贝玑或许想将其据为己有。塔尔德在重复中看到了一种全然法国式的思想;当然,克尔凯郭尔也从中看到了一种丹麦式的思想。他们想要表达的是:重复为一种与黑格尔式辩证法截然不同的辩证法奠定了基础。
②【译按】关于这一“轶事”,莱布尼茨本人的叙述是:“我记得一位聪明睿智的伟大王后有一天在她的花园里散步时说,她不相信有两片树叶是完全一样的。和她一起在散步的一位精明绅士相信他很容易就能找到两片;但他虽然找了很久,终于凭他亲眼所见,深信永远能看到其中是有区别的”(莱布尼茨,《人类理智新论》,陈修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页235)。
对此,黑格尔在《小逻辑》中评论到:“莱布尼茨当初在宫廷里提出他的差异律时,宫廷卫士和宫女们在御园里纷纷来回走动,竭力寻找两片完全没有差别的(转下页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