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从断定存在各种不同的“批判”概念的语法开始他的讨论。他对批判概念作了区分,一个被称为“崇高的康德式的工作”,还有一个被称为“琐碎的争执性的讨论”。因此他事先告诫我们说,批判并不是铁板一块,我们不能脱离各种不同的对象去定义它。通过其职能,批判在福柯看来就宣告为分散的(Zerstrennung)、依赖性的(Abhängigkeit)和纯粹他律性的(Heteronomie)。批判只存在于与其不同的某个他者的关系中。
因此福柯试图对批判进行界定,但是他能够确定的是,只可能对批判作一系列相似性的定义。批判依赖于其对象,只有根据这些对象才能有对批判的准确定义。而且批判的主要任务并不是要评价其对象社会条件、实践、知识型、权力和话语的好坏、高低,批判反而应该要型塑(herausarbeiten)评价体系本身。知识与权力处于何种关系中,以致我们的认识论的确定性被表明是对世界的结构化方式的支持,从而拒绝秩序的另外的可能性。当然我们愿意承认,为了能够确定地说这个世界以某种方式秩序化和应该秩序化,我们需要认识论上的确定性。然而某种知识型的确定性能够到达多大程度,才正好将另外一种思想的可能性排除在外呢?现在我们可以合理地问:这样的其他思考为什么是好的呢,当我们事先并不知道这种另外的思想能够产生更好的世界,当我们没有道德框架从而不能确定地断定其他的可能性或方式是否能产生这样的一个世界,我们能够确定性地用已经建立起来的标准去判断这个世界的改善吗?这是对福柯及其信众经常的反驳。我们是否应该承认,我们对福柯-批判的沉默接受,是否标志着他的理论并不能给出安慰的答案?我认为,我们能够从这一点出发,即被给予的答案的首要的目的并不是提供安慰(Beruhigung)。当然这并不会意味着,让人没有安全感的东西,按其定义(per definitionem)就没有答案。实际上对我而言唯一的答案在于,为了能够看清什么不能伴随所提的问题而纳人秩序(inOrdnung)之中,需要重新回到“批判”的更加基本的含义之中,并且为了能够对更加建设性地接近伦理学在政治学中的重要性有所概览,需要重新提出问题。人们可能会问,我这里所说的“建设性”是否要用规范和标准加以衡量,这种规范和标准我已经揭示出来或者当我提出这样的诉求的时候我对它完全掌握。这里我希望诸位有耐心,因为批判是某种需要耐心的实践,这一点已经得到证明了,就像尼采所说的,阅读需要我们要像奶牛一样行动,学会慢慢反刍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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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