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福柯在这个文本中非常直率地指出了他的意图和思考,但他也表明了通过对意图和思考的某种常规的概念性把握很难理解这种自我-形态。为了理解他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对之做的修正,福柯引入了“服从方式或者服从/主体化”这样的表达。这一概念所表达的并不仅仅是主体如何塑造,还有它是如何自我-塑造的。伦理主体的形成并不仅仅是自我认识或自我注意的问题;它指的是“某种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体的某一部分被划上了界限并成为道德实践的对象”。自我为自身划界,并且决定自我形成所需要的材料,但是自我所实施的这种划界是按照已经存在的不可争辩的规范进行的。如果我们认为这种自我塑造的审美形式是在伦理实践中得以具体化的,那么福柯想要提醒我们的是,这种伦理工作只能发生在某种更大的政治背景、某种规范政治学的框架之下。他说得很清楚,除了某种服从/主体化形式之外,并没有自我-塑造,也就是说,除了赋予主体塑造可能的规范之外,并没有自我-塑造。
① Michel Foucault, Was ist Kritik?,Berlin 1982, S. 18.
什么是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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