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我们的例子中,意识形态批判分析了在剩余价值生产模式下,自由和平等的交换在多大程度上系统地产生了不平等,“市民”自由在多大程度上系统地产生了不自由。①意识形态批判在自由和平等的规范性理想与寻求这些理想为指引的社会制度的实际情况之间建立了联系。它揭露了使私有财产与契约有可能作为自然的东西而非历史的或社会的构造物出现的那个机制,它指出,在这里,某个特定阶级的特殊利益冒充普遍利益,并提出了对谁有利(cuibono)的问题,从而表明,例如,对契约自由的意识形态理解在什么意义上使契约的其中一方处于优势地位。
①重要的是要弄清楚,意识形态批判并不增加我们对世界的知识,而是一种能以新的视角来看待我们对世界的“知识”的路径。因此,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并不仅仅是一个“外在的”客观理论,它本身就是意识形态批判的,很可惜,在这里无法对其作用进行论述。这种非科学性的理解,当然可能与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的其他解释和其他方面相矛盾,其中包含这样的见解:“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并不独立于它被理解的方式。
什么是意识形态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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