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称为“启蒙”的东西,是一个过程,它致力于批判和解放社会及其司法权,特别是将其从关于魔鬼、妖魔和女巫的宗教观点的影响之中解放出来。启蒙运动不仅仅针对神学教义,它也尤其针对宗教教义成为常识后产生的后果。基督教公开地通过肉体复活宣扬灵魂不朽的学说,学者之中也有许多关于复生者可能会获得何种身体的思辨。②对于灵魂不朽的常识性信赖曾经是,并且现在也是关于在身体朽坏后,脱离肉体的“精神”“继续生存”的想象。这样的想象,和基督教的再生比起来,更像是荷马式的,在冥府的阴影。对于非肉体性精神的实存的信仰,是宽泛的神怪学的前提,而它支配了十五至十六世纪非学院思想的许多分支。批判这种思想是诸如霍布斯、斯宾诺莎和休谟这样的哲学家的目标,他们要么是实验哲学运动的一部分,要么至少对它持同情态度。斯宾诺莎在他于1662年写成的《神、人及其幸福简论》中,就详尽地探讨了鬼怪之存在的问题。①斯宾诺莎并非致力于实验科学进步的科学与启蒙团体的一分子,尽管如此,他对他们的工作抱有极强的兴趣,而且从他的通信往来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还自己动手做一些实验。②考虑到对于实验性证据的喜爱和对于迷信的批判,斯宾诺莎可以说是这个运动的典型。
① Berthold Sutter, Der Hexenprozeß gegen Katharina Keppler, Weil der Stadt 1979.
② Carolyn Bynum,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Body in Western Christianity, 200-1336,New York 1995.
科学与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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