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原理告诉我们,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不会出现稳定的静态平衡。要么政府推动行业活动实现公共价值(比如尊重隐私或投资于可持续增长项目),要么行业人员会促使监管者实施有利于其自身利益的政策。我们看到的很多被曝光的黑箱事件都是因为这种拉锯关系未能处理得当,例如征信机构“无力”的监管作用,或政府对于房利美房产经纪公司和房地美房产经纪公司后援的不置可否以及对大规模财政机构的唯唯诺诺。这种模式一直持续到今天:《多德-弗兰克法案》的编写者认为其法案解决了“大到不能倒”的问题,但达拉斯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理查德·费舍尔则认为,当大型金融公司押注失败时,政府还是不可避免地要对其实施救助。信用评级反映了同样的情形:超级银行的“风险”复杂到无法进行量化,一旦投机资本出现问题,政府必然会施以援手。
黑箱社会The Black Box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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