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的过程是一个三段论…第一环节是普遍的过程,是植物有机体在自身之中的过程,是个体与自身的关系。在这个形成形态的过程中,个体毁灭自身,将自身转化为无机自然,并通过这种毁灭从自身中产生自身。在第二个过程中,生命存在不包含它的他者,而是把他者作为外在的独立性遭遇;它并不构成它自己的无机性质,而是在明显的偶然性中把无机性质作为对象来遭遇。这一过程在面对外部自然时被具体化了。第三个过程是类属过程(genus),它把前两个过程结合起来。这是个体与作为类属的自身的过程,或者说类属的生产和保存过程。①
第二章 逻辑与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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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米利奇·萨皮克(MilicCapek),《黑格尔与有机的自然观》(He-gel and the Organic View of Nature),见《黑格尔与科学》(Hegel and theSciences),罗伯特·科恩(Robert S. Cohen)和马克思·沃托夫斯基(Ma-rx W. Wartofsky)编,多德雷赫特:Springer,1984年,第112页。萨皮克指出,“黑格尔的物理学观点由于他不理解牛顿而饱受指责;他对化学的理解则因忽视拉瓦锡和道尔顿而受挫”。与芬德利赞扬黑格尔是演化论思想家的态度相反,萨皮克表明“黑格尔在《百科全书》第249节中明确拒绝了植物和动物的演化。在黑格尔看来自然没有历史,历史始于历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