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表明,这种对偶然性的克服已经包含在概念本身的可能性中了。因为对黑格尔来说,概念(Begriff)是活的概念一—也就是说它是反思性和自我规定的,因此不是静态的概念,而是自我把握的概念,在它之中,二元性和不相容的条件可以在反思环节的统一中被克服。②在《逻辑学》中,作为从表象到本质的运动的反思逻辑体现为三种反思:首先是设定性(positing)反思,它从表象,比如直接的存在出发,这样的存在只是消极的,因此反思是对作为自我设定的存在的扬弃;第二是外在性(external)反思,即承认他者是自我的条件与对立面;第三是规定性(determining)反思,即设定性反思与外在性反思的统一。在《逻辑学》第二章“本质论”的“现实性”一节中,黑格尔用同样的递归形式,通过现实性、可能性和必然性的模态描述概念的运动,从而说明了偶然性的必然性。我将试图通过强调黑格尔如何从偶然性和内在反思开始,走向完整的概念或全体性概念,重构黑格尔的论点。第一节的标题是“偶然性或形式的现实性、可能性与必然性”。这里的偶然性是指[99]形式的,还没有考虑到内容。某个存在被给定为这样,比如一块石头。它的存在是具体的,但只是偶然的。这是一种形式的现实性,它也表明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是反映在自身之中(reflecting into itself)的现实性。反映在自身之中意味着,这种存在是诸多可能性——比如以不同方式可以产生各种石头——中的一种。正因如此,现实性和可能性都只是形式的;形式的可能性意味着一切都是可能的,比如A可以是A也可以是非A。这种“反映在……之中”具有“无穷的多样性”,因为“一切不与自身相悖的东西都是可能的”。①这种现实(如此这般存在)和可能(这种存在是诸多可能性之一)的统一是偶然性:②
第二章逻辑与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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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韩,《运动中的矛盾》,第34页。
②马比勒,《偶然性的考验》,第1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