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偶然者呈现出两个方面。首先,就它直接地具有可能性而言,或者说,就这种可能性被扬弃在它之中而言,它不是被设定性(not positedness),也不是被中介的,而是直接的现实性;它没有根基…其次,偶然者又是仅仅作为可能性存在的现实者,或者说是作为被设定性存在的现实者。③
偶然性自带着这个悖论,因为只要它是偶然的,它就仅仅是一种可能性,因此是无根基的,但由于它同时也是现实的,它就有根基。如果存在存在(If beingis),它就是必然的,但这种必然性只是形式的,因为它被规定为一种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偶然的。偶然性被看作是对存在之存在的形式性的承认。如果这第一种反思只是自我同一,那么我们进入的第二种反思则与他者相关①——第二节,“相对必然性,或实在的现实性、可能性与必然性”。到目前为止,实在的现实性还只是“另一个现实的自在”,它在自身中直接具有实在的可能性。形式的可能性是对自身作为同一性的反思,实在的可能性则是投射在反思中的生成过程之条件。在这里,黑格尔谈到了实在的可能性的自我扬弃:首先,现实性变成了反思性存在,“他者的环节,从而拥有了自我”;其次,他者的自在[100]也进入了现实性。②不是从它自身返回自身,而是“从现实性与可能性不停歇地作为彼此的他者’返回自身”[die Ruckke-hr in sich aus jenem unruhigen Anderssein der Wirklichkeit undMoglichkeit gegeneinander]。③通过反映进自我和他者之中,这两种运动包含了可能性与现实性的重新结合,它构成了黑格尔所说的实在的必然性的统一。正如这章的标题所说,实在的必然性只是一种相对必然性。它是相对的,因为假如我们问为什么A是必然的,那是因为有B和C作为它的条件。黑格尔没有区分可能的(possible)和有望发生的(probable),但我们想说,实在的可能性就是有望发生的,因为它规定着实在的现实性的生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主张,“实际上……实在的必然性本身也是偶然的”。不过现在这种偶然性源于内容,而不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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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归与偶然
① 同上,第479页。
②黑格尔,《逻辑学》,第481页。
③ 同上,第480—4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