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们说物质不能决定理智的形式,理智也不能把它的形式强加给物质,而且我们知道,这两者并不是在某种前定和谐下相互调节,而是逐渐相互适应,最终达到了一种共同的形式。此外,这种适应发生得相当自然,因为是同一运动的翻转同时创造了心灵的理智和事物的物质性。③
说这同一起源有两面,不意味着物质就是理智。相反,它们是两种互相关联的现实。柏格森把理智带出沉思的整体—就像柏拉图的洞穴比喻那样—把它转移到劳动的基础上,如康吉莱姆所说的,就像一头耕牛(bæufdelabor)。④在理智和物质的相互性中,柏格森重新引人了一种基础,物质和理智作为相互的过程从这里起源。行动,它就像一个偶然事件,脱离了递归形式,把理智从它的常规中带出来,向它揭示了一片海洋,理智只是这海的表面:“[然而]意识的状态超出了理智;它与理智确实是不可比拟的,因为它本身是不可分割且全新的。”①康吉莱姆用更动人的方式描绘道:“正是通过反思其不断改进的特征,理智发现它自己是一个流的动态与流动性的沉积和固化。理智在生命中重新诠释自己,复苏它的起源,它从静止变为动态,从冻结再次变得灵敏。”②
第三章 被组织的无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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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亨利·柏格森,《道德和宗教的两种来源》,阿什利·奥德拉(RAshley Audra)和克劳德迪斯利·布雷顿(Cloudesley Brereton)译,伦敦:MacMillan,1935年,第44页。
②柏格森,《创造进化论》,第214页:“智力本身以自然逻辑的形式包含着一种潜在的几何主义,它在智力朝内在自然或惰性物质里渗透的度量和比例中,自由运作。”
③ 同上,第225—226页。
④ 康吉莱姆,《对创造进化论第三章的评论》,第1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