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我们或许可以考察一下这种有机体研究(它随后开始用生物学这个名字)的发展脉络,它为哲学化提供了新的条件,自然哲学也是它的一部分。自然哲学不是独立于道德和政治哲学等其他学科的哲学,它们的关系在第三批判中很明显,尽管这种关系有时似乎只是象征性的。比如,康德在著名的第49节“美是道德的象征”中写道,人们总可以质疑说,美不仅仅是象征性的,而是操作性的类比,因为以反思性判断为形式的有机性与实践理性具有相同的运作模式。因此康德写道,“相反,后一种(反思性判断)结合……必须只服务于理性的同一种实践能力,就像当我们考虑目的因那样”。①新的因果性,即有机体既是自身的原因也是结果,与动力因(达到目的的手段)不同。康德考虑到自因(self-causation),提出了这个依然回荡在今天所谓的复杂性理论(complexitytheory)中的问题。在第71节“判断力的二律背反的解决导论”中,康德指出,“我们无法看到诸多特殊自然法则的无限多样性的第一和内在基础,这些规则仅凭经验才被了解,对我们来说是偶然的,因此我们绝无能力抵达自然可能性的内在且完全充分的原则,这一原则超越了可感性”。②把全部机械原因都列举出来就充分了——如果有可能做到的话——但世界因(Wel-tursache)迫使我们把这些现象放在一个更广的视角——一个怪异的(uncanny)整体中。
第一章 自然与递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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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注)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2页。谢林在他的《论自由》中拒绝了这种对斯宾诺莎主义的批评,他想表明泛神论是自由的体系:“在这里,我们要一次性地表明我们对斯宾诺莎主义的看法。这个系统并非宿命论,因为它允许让事物包含在神之中;因为,正如我们已经表明的,泛神论至少让形式自由不再不可能。”见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杰弗·洛夫(Jeff Love)和约翰尼斯·施密特(Johannes Schmidt)译,奥尔巴尼:纽约州立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0页。
① 康德,《判断力批判》,§72,第219—220页。
②见弗雷德里克·贝瑟(Frederick Beiser),《德国理念论:对抗主观主义的斗争,1781—1801年》(German Idealism:The Struggle A-gainst Subjectivism,1781—1801),马萨诸塞州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21页。贝瑟在这里主张,“通过把物质仅当作生命的否定面,当作生命最低程度的组织和发展,谢林实际上接受了康德谴责的物活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