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结果是由外因导致的;和内在的因果—原因和结果内在于存在本身之中,即自因。①其次,谢林也采纳了斯宾诺莎的术语,尤其是自然化的自然和自然的自然化。斯宾诺沙在《伦理学》中对这两个术语的定义如下:
我们必须把自然的自然化理解为在自身之中、通过自身或实体的属性被认识的东西,它表现出永恒且无限的本质,换句话说……它是作为自由因的神。
我用自然化的自然指所有那些由神的本性、或任一属性的必然性而来的东西,即神的属性的全部样态一它们被理解为在神之中、离开神就无法存在或被认识的东西。②
[64]因此自然化的自然指的是自然的产物,自然的自然化指自然的生产力。谢林认为,当自然只是产物(naturanat-urata)时,我们把它当作对象,但当它是生产力时,我们把它当作主体。③这样,主体与自然的关系就不同了,因为我是自然的一部分,可以从自然中推导出来。自然作为生产力不断产生产物,因此自然总在生成中。谢林也用了和斯宾诺莎一样的词汇,但他给予这些词的含义和权重可能和斯宾诺莎不同。约瑟夫·劳伦斯(Joseph P. Lawrence)认为,谢林给自然的自然化的优先性比斯宾诺莎更严格,①同时他也把偶然性引入了生产过程。如果说在斯宾诺莎那里,理性地展现出来的东西是理性的,那么正如劳伦斯所指出的,在谢林那里理性地展现出来的可能是非理性的。②
第一章 自然与递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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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德尔博斯,《斯宾诺莎主义》,第17页。
②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伦理学和书信集》(On the Improve-ment of the Understanding, The Ethics, Correspondence),埃尔威斯(R.H. M. Elwes)译,纽约:Dover,1883/1955 年,第一部分,命题29,第 68—69页。
③汉斯-彼得·昆兹(Hans-Peter Kunz),《无限与系统:谢林早期 写作及数学中无限的含义》(Unendlichkeit und System:die Bedeutung des Unendlichen in Schellings frühen Schri ften und in der Mathematik), 海德堡:Winter Verlag,2013年,第1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