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个情况,我个人认为,一方面,我们不能局限于马克思原来的劳动价值论的具体说法,而要根据新的情况,不再是简单地从直接生产过程,而是从再生产,包括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包括社会交往过程与生产过程,这样一种相互联系的总体系中把握、推进他的劳动价值论。因此,我们要把劳动价值论从原来的侧重于直接生产过程扩展到再生产过程,扩展到知识的生产过程和交往过程的生产过程中去。但是另外一方面,我们不是全盘否定马克思,而是要坚持马克思原有的劳动价值理论中的基本的方法论,比如说,活劳动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死劳动或物化劳动只能保存或转移价值,而不能创造新的价值和剩余价值。而这一点我觉得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基本的和核心的东西。在这个基础上我认为应该看到生产知识的劳动,科学管理的劳动,以至于一些服务性的劳动,都要纳入创造价值的活劳动当中去,但是作为知识本身,作为服务产品本身,它们一旦已经是作为凝结的劳动,就不能认为它们能创造出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也就是说我不赞成知识价值论,而赞成脑力劳动和交往活动价值论。知识和服务产品作为凝结的劳动,可以提高活劳动的效率,从而可以增加相对剩余价值,但它本身只是增加相对剩余价值的条件和手段,而不是剩余价值的源泉。当然,我们在坚持和发展,以至于超越新创造劳动价值论的过程中,我们要重新研究关于知识产权、人力资本等新出现的范畴,因为知识产权和一般的原有的物的所有权不一样,它本身是有一定的时限的过程,它跟物的产权、垄断不一样。人力资本也是一个新的概念,它和马克思关于劳动力商品的概念不一样,劳动力商品在马克思那里相对于工人来讲仅仅是一种商品而不是资本。而作为人力资本,它相对于人力所有者而言已经是一种潜在资本。所以如何看待人力资本,它的人格化,也就是一些管理人员的阶级属性问题,在生产中的地位问题,这些都需要重新研究。但是我觉得有一点还是值得坚持的,也就是人力资本,相对于物化的、物的资本仍然带有潜在的资本主义性质。所以,马克思强调资本主义归根结底是物化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过去劳动对现实的或未来的劳动的统治,这一点即使是在人力资本产生以后也仍然是值得坚持的。也就是说,物的资本、物化的资本相对于潜在的人力资本还是具有绝对的话语权。所以我说,只要资本主义存在,马克思关于物化的劳动对于活劳动、潜在劳动的统治,这个事实的揭露还是挺有价值的。
照亮世界的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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