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使用与固定资本和消费基金之间的关系
现在我们讨论非常困难但也很吸引人的双重使用的问题(用当代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联合产品”)。“牛作为役畜,是固定资本。如果它被吃掉,它就不是作为劳动资料,从而也不是作为固定资本执行职能了。”②牛养殖同时生产出来了两种商品形式。关于如何使用这些牛的社会决策规定了它是不是固定资本:
这样,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这个以劳动过程的性质为基础的区别,就以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新形式的区别再现出来。只是因为如此,那种执行劳动资料职能的东西,才成为固定资本。如果按照物质属性,它除了执行劳动资料的职能之外,还能执行别的职能,那么它是不是固定资本,就要根据它的职能的不同来决定。牲畜作为役畜,是固定资本;作为肥育的牲畜,则是原料,它最后会作为产品进入流通,因此不是固定资本,而是流动资本。③
马克思后面又回到了这个问题,并把它放在更广阔的背景下讨论:
同一物品可以时而成为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时而属于直接的消费基金。例如,一所房子,用作劳动场所,是生产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用作住宅,就根本不是资本的形式,而只是一所住宅。在许多场合,同一些劳动资料,可以时而充当生产资料,时而充当消费资料。①
三 固定资本问题(第二卷第7一11章)
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二卷,第178—17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②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二卷,第17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③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二卷,第1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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