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部资本论中,马克思把这些事先存在的资本形式称作“资本的洪水期前的形式”(参阅第一卷的第4章和第三卷的第20章和第36章)。那么,所有这些独立自主地运行着,并且有(或没有)自已的行为和交换规则的洪水期前的形式(尤其是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是如何被规训,以满足一个受规则束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需要呢?从理论上说,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详细说明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在一个纯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的独特和必要的作用,需要表明它们的运行模式(像往常一样,以某些普遍矛盾为标志)是如何影响资本的运动规律的。这引出了一个明显的问题一最先在第一卷有关货币的章节中提出的,即与价值理论、资本积累的总体动态有关的商业危机和金融危机的作用,例如马克思在1848年和1857年经历的危机(和我们从2007年开始经历的)。这些就是我现在将要着手处理的问题。
论第三卷第20章:关于商人资本的历史考察
我发现从阅读第20章开始是很有帮助的,因为这章概括了商人资本这一“资本的洪水期前”形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兴起中的历史作用。正如我们看到的,马克思对历史的重建经常受到人们的质疑,但是在这个例子中,他的解释即使信息含量一般,也是富于启发性的。
许多经济学家仅仅把商人资本看作是众多社会劳动分工中的一个分支,马克思以对所有这些经济学家的批判开始了这一章:
四商人资本(第三卷第16一20章)
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