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们一直以来看到的,资本必须保持运动的连续性、平稳性和流动性。商品经营资本在这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论第三卷第17章:商业利润
正如马克思在第二卷中说明,又在第16章中坚决重申的那样,“资本在流通领域内纯粹的职能……既不生产价值,也不生产剩余价值”。但是产业资本家总有一些货币资本被束缚在了流通领域。“为此所需要的时间,客观上对商品来说,主观上对资本家来说,都对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形成界限”。②当然,也就是说,这些界限的任何放松都有助于增强生产更多剩余价值的能力。我们现在面对由一种特殊资本执行这些职能的情况:
商品经营资本—撇开可以和它结合在一起的一切异质的职能,如保管、发送、运输、分类、散装等,只说它的真正的为卖而买的职能—既不创造价值,也不创造剩余价值,它只是对它们的实现起中介作用,因而同时也对商品的实际交换,对商品从一个人手里到另一个人手里的转让,对社会的物质变换起中介作用。③
但是这里的商品经营资本仍然是资本,而且必须像任何资本一样,“提供平均利润”。如果它的利润率高于产业资本的利润率,那么一部分产业资本就会转为商品经营资本(反之亦然)。“没有哪一种资本比商人资本更容易改变自身的用途,更容易改变自身的职能了。”①
四 商人资本(第三卷第16一20章)
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3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② 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31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③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31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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