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央行和监管当局的建立是有问题的,或者如果他们按照某些错误的经济理论(如货币主义)去运行,那么政策就会深深影响危机的形成和克服。在很多人看来,央行政策加剧了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如19世纪20年代温斯顿·丘吉尔担任财政部长时试图使英国回到金本位的决定所造成的灾难性后果)。现在有些人说本·伯南克在美联储采取的政策完全使美国走错了方向,而艾伦·格林斯潘那些当时看起来极好的政策促成了2007—2008年毁灭性的经济崩溃。当然,现在人们普遍认为管制失灵影响了最近的几起事件,也有人鼓吹美国乃至全球经济危机的解决之道就在于建立一个更好的监管机制。但是,我们应该如何利用这样的一个欧洲央行呢?它以控制通货膨胀为唯一目标而不顾失业,它面对希腊债务危机时束手无策,仅仅推行紧缩政策使得希腊元气大伤并日益衰退。人造的制度是不可靠的,受制于各种社会势力和矛盾意见。他们创造了一个大不相同的调节机制,和商品货币依然作为枢纽时的央行相去甚远。
即便在马克思的时代,金融机构及其政策的不可靠性也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马克思把“错误的”1844年英国银行法案作为最好的例子。这项立法把英格兰银行分为了“一个发行部和一个银行部”。①前一个部门持有政府债券和金属储备,以此为储备金发行银行券。该部门用银行券(对贸易极为便利)换取金,并承诺如果需要的话,银行可以“支付给持券者”金(在英国的银行券上,依旧可以找到答应支付给持券者的语句)。因此,在任何时候,我拿着银行券去银行就可以换金。简而言之,银行券是可兑换的(停止兑现往往是那时候的政治选择,实际上拿破仑战争期间英国就曾经中止兑现金)。另一个部门则贴现票据,承兑支票,发行债券并参与其他传统的银行业务。1844年的立法在银行的两部分之间创造了一堵防火墙。但是在1848年,一场信用危机打击了银行部。人们对已贴现商业票据和债券失去了信心,发生了银行挤兑。银行部用光了金,而发行部门却拥有大量的金:
六 马克思论信用制度(第三卷第27一37章)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62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