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
剩余货币(贮藏)一直存在也必然存在于前资本主义社会。但是剩余货币只有在货币所有者自身变成放款人时才能变成资本。这就要求货币可以作为资本去占有别人的劳动。①
“高利贷资本的发展,和商人资本的发展,并且特别和货币经营资本的发展,是联结在一起的。”②“在古代罗马,从共和国末期开始,虽然手工制造业还远远低于古代的平均发展水平,但商人资本,货币经营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却已经—在古代形式范围内—发展到了最高点。”③在商人资本那一章,马克思抱怨了经济学家的“混乱”,这些经济学家把货币和商人资本看作是生产的分支(如农业、工业和其他劳动分工),而不是流通中的范畴。
在前资本主义时期,高利贷有两种形式:“第一,是对那些大肆挥霍的显贵,主要是对地主放的高利贷;第二是对那些自己拥有劳动条件的小生产者放的高利贷。这种小生产者包括手工业者,但主要是农民。”④因此,“一方面,高利贷对于古代的和封建的财富,对于古代的和封建的所有制,发生破坏和解体的作用,另一方面,它又破坏和毁灭小农民和小市民的生产。”⑤总之,这样就完成了第一卷中所描述的原始积累过程(虽然马克思在这里没有用这个术语)。在这个过程中,“高利贷资本和商人财产导致了不依赖于土地所有权的货币财产的形成”。⑥这就呼应了《共产党宣言》中的论点一货币(资本的“蝴蝶”形式)和商品具有最高的流动性,帮助商人资本取得了对封建地主的统治。
然而,大规模货币资本的集中能否导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
六 马克思论信用制度(第三卷第27一37章)
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6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②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6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③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6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④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6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⑤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6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⑥ 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6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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