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仔细考察了当银行资本为了利息的回报而借出时会发生什么。他指出,利息可以看作是任何收入流的等价物。如果利率是5%,那么“每一笔固定的二十五镑的年收入,都可以看作五百镑资本的利息”。但马克思评论这是一种“纯粹幻想的观念”。收入流的后面不一定要有任何实际的货币资本。比如,许多美国公民每月都会收到社会保险支票,但认为这笔货币流是某些国家持有的资本的利息的想法是一种幻觉。然而,社会保险接受者如果承诺把每年收到的二万五千美元交给银行,就可以获得五十万美元的货币资本来买房子。二万五千美元的年收入被资本化为五十万美元,即使社会保险金后面没有初始的货币资本量(只是国家提供每月收入的一种承诺,它以对工资征税的方式获得资金)。这使我们考虑马克思最重要的概念之一,虚拟资本。
“国家对借入资本每年要付给自己的债权人以一定量的利息。在这个场合,债权人不能向债务人宣布解除契约,而只能卖掉他的债权,即他的所有权证书。资本本身已经由国家花掉了,耗费了。它已不再存在。”②比如,它已被花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上。
对于国家的债权人来说,1. 他持有一张比如说一百镑的国债券;
- 他靠这张国债券有权从国家的年收入即年税收中索取一定的金额,比如说五镑或5%;3. 他可以随意把这张一百镑的债券卖给别人。如果利息率是5%,国家提供的保证又很可靠[现在希腊政府国债的情形就不是这样],那么占有者A通常就能按一百镑把这张债券卖给B,因为对B来说,无论是把一百镑按年息5%借给别人,还是通过支付一百镑而从国家的年赋税中保证每年得到五镑,是完全一样的。但在这一切场合,这种资本,即把国家付款看成是自己的幼仔(利息)的资本,是幻想的虚拟的资本。①
七 信用和银行系统的作用(第三卷第27章开始)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52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②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52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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