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中的服从
——法律后果:秩序安排与规范主义理由的统一
以我们最开始对劳动一价值在资本主义中发展的分析为起点,我们澄清了剥削关系内在于普遍进程(这既是劳动进程也是价值增殖进程)的问题,也强调了这个进程对社会的更为明确的操控权力,而这个社会同时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所投注。资本主义进程在社会层面上越是拓展开,剥削关系的强制性内容就越是得到一般性的强化。悖论性的事实是,其一般性似乎让剥削关系消失不见了,但其实这种关系是拓展开了,因为协调的要素——这是对资本成熟组织所典型具有的——越是在社会层面拓展开,服从的要素就出现得越多,且被强加得也越多(也是在社会层面上)。但是如果权威是统一性与多元性之间法律关系真正的连接性要素,那么吃惊也没用。在成为法律世界的连接性要素之前,权威也是客观世界的产物,这个世界是社会性的,在经济层面上得到整合并且为资本所主导。一旦我们摆脱旧的意识形态罩袍,我们就会看到,权威在现实中会存续下来,因为科学通过新出现的权力的统一,理解法律世界与社会世界之间最终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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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俄尼索斯的劳动:对国家一形式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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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法律科学如何正确地从这个过程内部正确地反映了这一过程。真正的悖论在理论的悖论中得到重复,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