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营多种产品类型、服务和交付渠道。…我们当前和潜在的竞争对手包括:(1)我们向消费者和企业提供和销售产品的线上、线下及多渠道零售商、出版商、销售商、分销商、制造商和生产商;(2)所有类型和所有分销渠道的实体、数字及互动媒体的出版商、生产商和分销商;(3)网络搜索引擎、网络比价平台、社交网络、门户网站…;(4)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公司,包括网站开发、广告、订单履约、客户服务和支付处理;(5)为自已或第三方提供线上或线下履约和物流服务的公司;(6)提供信息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公司,包括本地或云上的基础设施和其他服务;(7)设计、制造、推广或销售消费电子产品、电信设备和电子设备的公司。①
语境为王
20世纪90年代末,网络仍然是商业领域的边缘地带。1997年,网上购物的零售额仅为15亿美元,不到2500亿美元总量的百分之一,可谓是沧海一粟。①同年,网络广告支出也仅为5.5亿美元。尽管增长迅速,次年就达到20亿美元,但与美国约2850亿美元的广告总支出相比,仍然微不足道。②彼时,互联网上的商业活动还非常有限,商业模式也高度不确定。公司在线销售的初步反馈令人失望,许多营销主管对此持怀疑态度。
第二章 数字统治
① AMAZON, Amazon Annual Report 2017, op. c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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