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状学的这种特殊状态如何解释呢?医生的医学诊断永远是一种判断行为:它需要真正的天资和技艺,一种只能通过治疗大量的病人才能获得的“鉴别力”(flair)。然而,康德在两种判断类型之间作了著名的区分,两者均在临床医学实践中起着作用。在“规定性”判断力(deterninate judgement)中,普遍(概念)是已经给定的,问题在于对特殊加以规定,使之成为为普遍所适用的特殊;在“反思性”判断(reflective judgement)中,相反,只有特殊是被给定的,间题在于寻找与特殊相对应的普遍。人们会认为,医生进行“规定性”判断:他们学习了疾病的概念,只需要将其用于他们的病人身上。但实际上,临床医学的诊疗是反思性判断的典范,因为,就特殊的病例而言,概念本身并非给定的,而是完全“不确定的”(problematic)。医生在特殊病例中遇到的是某一个症状或症状群,他的诊疗任务是发现相应的概念(即那个疾病的概念)。没有哪个医生会把发烧或头痛当作某种专门疾病的确定症状来处理;它们是许多疾病所共有的、十分不明确的症状,为了获得正确的诊治,医生必须解释并描述这个症状。如果人们要在临床医学中找一个规定性判断的例子,那么这个例子必然存在于诊断(therapeuticdecision)之中:在这里,相对于特殊的病例而言,概念是被给定的,但闲难在于它的应用(病人身上的禁忌症[counter-indications],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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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勒兹:关键概念(原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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