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传统,哲学被定义为爱智慧(philosophia),而哲学家被定义为爱智之人,但是,哲学也很可能是一种依靠居于其核心的朋友(philos)这个概念而进行的运动。“哲学家(philosophos)并不意味着‘智者'(wise man),而是‘智慧之友'(friend to wisdom) [ ami dela sagesse]”(NP:5),德勒兹在《尼采和哲学》中写道,而这根本不是小小的改动。哲学家——对他们来说,智慧是特殊且确定的谓语——的先入之见让与了一个介词——让给了(to)朋友和智慧之间潜在的不确定关系。因此,“在哲学中出现的朋友从不代表一个外在的人,一个样品或经验主义的环境,而是代表一种内在于思想的存在,一种思想自身的可能性条件,一个活的范畴,一种被经历的先验现实[un vécu transcendantal]”(WIP:3)。我们会自然而然地认为朋友是外在的他人,是和思想者有关的另一个人,是和哲学有关的另一个概念。但是,当我们把哲学理解为一场诸关系的戏剧时,朋友就被打造成一个内在因素,其角色就是突破惯例和传统,去承担思想,正如德勒兹所说,友谊的问题“直奔思想的核心”(N:162),但是,朋友的性质是什么呢?与智慧为友又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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